馮靜:本會于2025年1月21日,依法受理申請人李海杰與你方之間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2025)肇仲案字24號,該案適用本會簡易程序?,F(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仲裁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及證據(jù)、本會《仲裁規(guī)則》《仲裁員名冊》等法律文書。本案將于2026年1月16日組成仲裁庭,定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09時(shí)00分在肇慶市西江北路55號四樓本會不公開開庭審理,仲裁庭于2026年2月10日前作出裁決,請?jiān)?026年2月24日前領(lǐng)取裁決文書。請及時(shí)到本會辦理有關(guān)手續(xù)。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dá)。
肇慶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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