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酒店管理(河北雄安)有限公司、王帥:本會依法受理(2025)煙仲字第495號申請人煙臺三江鑫瑞冷暖設(shè)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格林酒店管理(河北雄安)有限公司、王帥關(guān)于委托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dá)仲裁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仲裁規(guī)則、仲裁員名冊、選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員聲明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30日即視為送達(dá)。提交答辯書及選定仲裁員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nèi),逾期將由本會主任指定獨任仲裁員李成斌組成仲裁庭于2026年2月4日9時在本會第二仲裁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裁決。
煙臺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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