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國、馬志峰、王鵬飛:本會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834號,申請人胡永田、宋素麗與被申請人潘志國、馬志峰、王鵬飛中介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5)并仲裁字第0834號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會領(lǐng)取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太原仲裁委員會
潘志國、馬志峰、王鵬飛:本會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0834號,申請人胡永田、宋素麗與被申請人潘志國、馬志峰、王鵬飛中介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2025)并仲裁字第0834號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來本會領(lǐng)取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太原仲裁委員會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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