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清英雙語學校:本會受理(2025)并仲裁字第2002號,申請人山西健碩集團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清徐縣清英雙語學校之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通知書、仲裁申請書、舉證通知書、本會仲裁規(guī)則及仲裁員名冊等。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視為送達。你方應在公告期滿后10日內提交仲裁庭組成人員及庭審方式選擇書,10日內提交答辯書、證據及相關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組成人員及庭審方式選擇書,本會主任將依法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你方應于仲裁庭組成后5日內來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通知書及開庭通知。開庭時間定于舉證期滿后第10日15時(節(jié)假日順延),逾期仲裁庭將依法缺席審理。
太原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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