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12月17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原告王昊訴被告鄭斯陽(yáng)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公告中,“鄭斯陽(yáng):”應(yīng)更正為“鄭斯陽(yáng)(法定代理人鄭連新):”。
特此更正。
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5年12月17日刊登在法治日?qǐng)?bào)的原告王昊訴被告鄭斯陽(yáng)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公告中,“鄭斯陽(yáng):”應(yīng)更正為“鄭斯陽(yáng)(法定代理人鄭連新):”。
特此更正。
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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