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州市恒祥灣工程有限公司、營口佳源水產發(fā)展有限公司、沈陽晟鑫達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營口遼東灣漁業(yè)有限公司、劉盛男、王樂佳、卞可心、張宏偉:本會受理[2025]丹仲字第276號申請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會領取仲裁申請書、仲裁員名冊等,提出答辯書和仲裁員選定書的期限為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領取仲裁庭組成通知書的期限為答辯期滿之日起3日內,答辯期滿之日起第10日9時30分在本會開庭(節(jié)假日順延),逾期將依法缺席仲裁。
丹東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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