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興秀:本院受理(2025)渝0104民初17974號原告梅進訴被告王雪鴻、袁世祿、第三人重慶維旭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伍同軍、唐江、葉興秀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追加被告、第三人申請書、程序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權利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與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6年5月9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五法庭開庭審理本案,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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