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黑0183民初341號 圖伊曼娜·馬爾馬(TUIMANNA MARMA):本院已受理劉金平訴你離婚糾紛一案,劉金平請求與你離婚。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即視為送達(dá)。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4日上午9時(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亞布力人民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黑龍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下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