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寶信:本院受理原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訴你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遼0504民初492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遼寧省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qū)人民法院
韓寶信:本院受理原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訴你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5)遼0504民初492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遼寧省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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