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瓊:本院受理的原告楊玲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舉證須知、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于2026年4月30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瓊:本院受理的原告楊玲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舉證須知、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nèi),并于2026年4月30日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江蘇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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