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0691民初4895號 毛月:本院受理原告王雷訴被告毛月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5)黑0691民初489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毛月于本判決生效之日立即返還王雷借款本金30,000元,并以30,000元為基數(shù),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準,支付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二、駁回王雷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848元,由毛月承擔625元,由王雷承擔223元;公告費200元,由毛月承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大慶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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