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遼0304民初926號
金玉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與被告金玉霞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4日上午10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qū)人民法院
(2026)遼0304民初926號
金玉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與被告金玉霞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4日上午10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qū)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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