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勇輝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了第二批共6件檢察機關依法履職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典型案例,覆蓋普通犯罪檢察、刑事執(zhí)行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多項檢察業(yè)務,分別體現(xiàn)了愛國、敬業(yè)、法治、公正、友善、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旨在以高質效履職辦案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營造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氛圍。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公正是其根本價值追求。但公正并非法律規(guī)則的簡單集合,而是應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看得見、可感知、有溫度的方式讓人民群眾體會到。在司法辦案過程中,有機融入“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的價值理念,能夠確保案件處理不僅合法合規(guī),而且更契合民情民意,贏得人民群眾的真心認同,增強全社會對法治的信仰。這種基于理解與信任的價值認同,遠比單純的法條說教更能深入人心。
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檢察高質效履職,意味著檢察機關不僅要做中立的監(jiān)督者,更應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守護者和倡導者。評價檢察機關辦案質效,不能機械地以法律條文適用是否準確為標準,還要關注當事人的合理訴求是否得到回應、受損的社會關系是否得到修復、法治信仰是否進一步增強。換言之,檢察機關的辦案結果實際上是在向社會傳達司法機關支持什么、反對什么、保護什么,從而在更深層次上塑造著社會的道德風尚和行為規(guī)范。
相較于第一批典型案例,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的案件類型更為多樣,既有搶救保護英雄金筆廠民族工業(yè)遺產、保障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等公益訴訟案件,也有糾正失地農民養(yǎng)老金停發(fā)的行政檢察監(jiān)督案件,還有對涉嫌交通肇事行為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普通犯罪檢察案件、監(jiān)督社區(qū)矯正對象減刑的刑事執(zhí)行檢察案件,以及對買賣合同糾紛提出抗訴的民事檢察案件。這些鮮活的案例展現(xiàn)了檢察機關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積極作為,也勾勒出新時代背景下檢察機關高質效履職辦案的價值目標和行動方向。
如在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不起訴案件中,檢察機關并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進行簡單追責,而是充分考慮其自首、真誠悔罪、積極賠償?shù)惹楣?jié),特別是該刑事案件系為鄰居提供免費搭乘的善意互助產生的后果,依法對楊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該案件的處理向社會傳遞了鼓勵善行、弘揚正氣的明確導向,傳播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價值理念,實現(xiàn)了檢察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又如,在河南省滑縣人民檢察院監(jiān)督社區(qū)矯正對象李某某減刑案中,檢察機關提出對見義勇為的社區(qū)矯正對象李某某提請減刑的檢察意見,傳遞出即使是犯罪人員,只要積極改造、改過自新,對國家、社會、人民作出貢獻,就應得到鼓勵的司法態(tài)度。同時,這也有助于激發(fā)人民群眾的道德力量,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促進形成友善互助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法治正能量。
從這些案件中,我們深切體會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非空泛的理念,而是真真切切體現(xiàn)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當檢察機關通過抗訴糾正一起不合理調整違約金的案件時,明確不守誠信者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這是司法對誠信價值的基本堅守;當檢察機關通過制發(fā)檢察建議,成功督促相關部門保障農村婦女合法權益時,強調任何侵害婦女權益的“村規(guī)民約”都不被容許,這是司法對平等價值的切實維護。正是通過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檢察機關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文本走向現(xiàn)實,把理念轉化為實踐,使之成為人民群眾日用而不覺的行為準則。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檢察機關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就是在為誠信、友善、愛國、敬業(yè)、公平、正義等價值撐腰鼓勁,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獲得堅實的法治支撐。這些案例也再次明確,每位檢察官在履職過程中都必須有意識地考量案件背后的價值導向,努力讓每一個司法案件都能厚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治土壤,為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貢獻更多力量。
(作者單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