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東政法大學王太平在《法學研究》2023年第5期上發(fā)表題為《商標法法律事實確定的語境論方法》的文章中指出:
商標法法律事實主要表現為商標符號的使用,其核心是確定商標符號的意義。不結合語境,商標符號的意義便不能確定,因此有必要運用以語境為核心的語境論方法來確定商標法法律事實。與目前僅靜態(tài)地解釋商標法的符號學分析不同,語境論方法可以從商標符號實際運用的商業(yè)現實出發(fā),動態(tài)地、具體地分析商標符號現象,以確定商標符號的實際意義,提高商標法法律事實和商標法的確定性。
語境是語境論方法的核心,語境的概念、性質、內容和語境的基本要求是語境論方法的主要內容。語境論方法中的語境是商標符號運用時面對的現實環(huán)境,是與商標符號運用相聯系的各種環(huán)境要素組成的動態(tài)系統。與普通符號交際不同的是,商標符號包括商標,而商標是商品交易中傳遞商品信息的工具,是商品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商標這種符號運用的語境更多的是一種市場交易環(huán)境。語境論方法中的語境不是純粹的客觀物理語境,而是結合了消費者心理構造的認知語境,可以分為商品語境與非商品語境。語境論方法中的語境和語用學中的語境類似,可以參考語用學的研究成果來確定語境論方法中語境的基本要求。語境必須是客觀的、相關的、普通的、全面的、整體的。
由于不同商標法問題面臨的語境不同,商標法問題的設定是語境論方法運用的第一步,語境論方法的核心是識別和重構商標符號使用的語境,之后就可以在重構的語境下解決商標法問題。因此,運用語境論方法確定商標法法律事實要經過商標法問題的設定、語境的識別、語境的重構以及重構語境下商標法問題的解決四個步驟。第一,不同商標糾紛涉及不同的商標法問題,因此商標法問題的設定取決于商標糾紛的類型;第二,語境論方法中的語境不僅取決于涉及的具體商標法問題,而且在商品購買和消費的不同階段也具有不同的語境,必須結合具體問題和不同階段來確定,既要重視交際話語的物理環(huán)境,也要重視交際者的經驗知識及個人的認知能力;第三,語境的重構可以法律規(guī)定的構成要件作為基本框架來進行;第四,根據法律規(guī)定重構的語境顯然不再是散亂的,而是已經形成了一種立體場景,構成商標符號使用的一種市場現實。由于這種解決方案是在市場現實條件下進行的,盡管這種條件只是一種事先擬制或事后重構,仍然提高了商標法問題解決的確定性。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