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議會全體會議近日一致通過《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這是該法典1981年獲得通過后,44年來首次修訂。新修訂的法案為執(zhí)法人員增加權限,包括允許他們在查案過程中“潛伏交易”,此前這類查案手法僅限極少數(shù)特殊案件(如涉及毒品的案件)。執(zhí)法人員今后在查案階段也能進行逮捕和搜查、限制個人離開指定場所,以及拘留相關人士。不過,一些印尼社會團體指出,修正案賦予執(zhí)法機構過多權力。他們認為,賦權警方在所有案件的查案階段“潛伏交易”,可能出現(xiàn)執(zhí)法人員無中生有、無端給辦案對象扣罪名的情況。法案修訂過程也被批過于倉促。據(jù)了解,修訂后的《刑事程序法典》將于明年1月和此前修訂的《刑事法典》同步生效。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瓊 整理)
編輯:劉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