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書法遇上法律,會擦出怎樣的火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為我國首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fā)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支持和保障民營經濟發(fā)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重大的法治意義,為促進民營經濟持續(xù)、健康、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為更好地學習、宣傳、貫徹這部法律,法治日報社聯(lián)合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開展“‘書·法’系列活動之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活動。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報社主辦、法報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lián)合承辦的“書·法”系列活動正式啟動?!皶しā被顒又荚跒閯?chuàng)新法治宣傳教育,多開一點腦洞、多花一點心思、多出一點力量、多作一點貢獻,引領和推動更多的人拿起筆來學法、寫法,在不斷“書·法”過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養(yǎng),在全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先后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等19部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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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七十七條 本法所稱民營經濟組織,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由中國公民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前述組織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民營經濟組織涉及外商投資的,同時適用外商投資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牛娜,河南省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河南省法院系統(tǒng)文聯(lián)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駐馬店市汝南縣人民法院二級警長。
編輯:劉海濱